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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射运中心关于公布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竞赛规程的函
2026-05-0816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2026年全国大众射箭赛事活动计划,现将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竞赛规程予以公布。
附件:
  1.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告知书
  2.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奖牌示意图

  体育总局射运中心
  2026年5月8日

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6月12日—14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11月27日—29日。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项目
  1.反曲弓个人
  2.复合弓个人
  3.传统弓个人
  4.光弓个人
  (二)女子项目
  1.反曲弓个人
  2.复合弓个人
  3.传统弓个人
  4.光弓个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格
  1.报名运动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报名运动员须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18周岁的运动员,须出具监护人同意参赛声明书。
  3.报名运动员应身体健康,经常参加射箭训练比赛活动,熟悉射箭安全规则。
  4.报名运动员如有代表单位的,代表单位须在中国射箭协会进行赛事注册,相关要求请见中国射箭协会于2026年3月19日在官网发布的《中国射箭协会关于2026年代表单位赛事注册的通知》;没有代表单位的运动员均以个人名义报名。
  (二)报名须知
  1.符合报名资格的运动员,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报名。
  2.各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3人)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3.各项目实际参赛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该项目设置男女混合组。
  4.符合报名资格且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运动员获得参赛资格;已获得参赛资格但未到赛场实际参赛的运动员,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按弃权处理,不计入实际参赛人数。
  5.报名成功后,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如需参赛包、号码布等,可与组委会联系邮寄至本人,邮寄费用自理。
  6.反曲弓项目允许中国射箭协会注册运动员报名(含现役、退役)。
  (三)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知晓《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告知书》全部内容(见附件1),报名即视为同意告知书所有条款。
  四、竞赛办法
  参照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公布的《射箭竞赛规则》中野外射箭规则和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排名赛
  1.分组
  根据运动员的人数进行分组,每个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12名运动员组成(来自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原则上人数不得超过3名,特殊情况应由组委会决定)。
  2.箭支数
  本次比赛排名赛,设18—24个靶位(如受场地等因素临时调整,将在赛前技术会议通知),每个弓种每名运动员每个靶位发射3支箭,裁判员统一口令发射,时限3分钟。每名运动员共射54-72支箭,按总环值排名。如总环值相同,先查6环数量,多者列前;如6环数再相同,查5环数量,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将以裁判组掷币的方式决定运动员的名次。
  3.靶位设置
  (1)反曲弓、复合弓射距为5米至60米,光弓、传统弓射距为5米至50米。共18—24个靶位,9—12个靶位有标注距离,9—12个靶位无标注距离(如受场地等因素临时调整,将在赛前技术会议通知)。
  (2)起射桩:红桩为反曲弓、复合弓组的起射桩,蓝桩为光弓、传统弓组的起射桩。
  4.发射方法
  (1)在安全和不影响同靶运动员的前提下,运动员可以采用立姿或跪姿发射。
  (2)补射一支箭的时限为60秒。
  (3)等待发射的同组选手必须站在位于发射位置后方的等候区。
  (4)在裁判下达取箭口令前,任何人员不能靠近靶位。
  (5)下列情况视为箭未射出:在比赛发射过程中,由于运动员原因造成箭支意外落地(且该箭支并非为中靶反弹箭),只要该运动员在发射位置上不移动双脚,用弓可以触碰到落地箭支,该箭支视为箭未射出。
  (二)决赛
  1.资格
  各项目排名赛前4名的运动员进入决赛。
  2.箭支数
  决赛赛场共设4个靶位,每名运动员每个靶位发射3支箭,裁判员统一口令发射,时限2分钟。
  3.靶位设置
  (1)使用4个有标识距离箭靶,并分别按对应距离使用20、40、60、80厘米直径的4种靶纸。
  (2)起射桩:红桩为反曲弓、复合弓组的起射桩,蓝桩为光弓、传统弓组的起射桩。
  4.发射方法
  (1)运动员按排名赛名次,在决赛场地进行单场1对1淘汰。1/2决赛时胜方进入金牌决赛,负方进入铜牌决赛。
  (2)在安全和不影响同靶运动员的前提下,运动员可以采用立姿或跪姿发射。
  (3)决赛场地,无器材故障修理时间,无补射时间。
  5.比赛不得兼项。
  (三)注意事项
  1.当朝40cm的靶面发射时,四个靶面应该成正方形放置。在先发射的那对运动员中,左侧的运动员应朝左上角靶面发射,而右侧的运动员应朝右上角发射。在轮到后发射的那对运动员中,左侧的运动员应朝左下角发射,而右侧的运动员应朝右下角发射。
  2.当朝20cm的靶面发射时,在先发射的那对运动员中,左侧的运动员应朝第一列中的靶面发射,而右侧的运动员应朝第三列中的靶面发射。在轮到后发射的那对运动员中,左侧的运动员应朝第二列发射,而右侧的运动员应朝第四列发射;每个运动员应按顺序射箭,每个靶面一支箭。
  3.运动员拉弓时不得使用裁判认为万一失手会造成箭支飞到安全区或安全设施以外(目标以外区域、护栏网、挡箭墙等)的危险技术动作。如运动员坚持使用这种技术,为了安全起见,裁判长可请该名运动员立刻停止发射并离开赛场。运动员必须只能对箭靶进行瞄准和发射。
  五、计分办法
  (一)每靶位由组委会提供一名记分员。
  (二)记分员要在记分表上正确的靶位号旁按照顺序记分,每支箭的环值由其所属运动员从高到低顺序报出。同组的其他运动员负责核实报出每支箭的环值,如有异议,由负责该靶的裁判员做出最终判定。在未拔箭之前,发现记分表上的错误可予以改正,裁判员、记分员、运动员须在记分表上签名确认。
  (三)比赛中,箭靶上所有箭支的环值在未经记录核实之前,任何人不得碰触箭靶上的箭支及靶纸。
  (四)每次记分完毕,运动员应标记好靶纸上的所有箭孔,然后拔箭。箭靶有反弹落地或悬挂在箭靶上的箭支,为反弹箭。反弹落地箭支判定方法:若所有其他箭孔已经标记好,只有一个箭孔未标记或中靶点可被识别,则将按靶纸上的标记计算环值。如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标记箭孔,则按环值最低的箭孔计算环值;如有悬挂箭,则按照其命中靶纸的位置计算环值。
  (五)如果出现反弹箭或穿透箭,应依照以下方式记分:
  1.如果同一发射组(同一靶位)的所有运动员认同发生了反弹箭或穿透箭,可认定该支箭的环值。
  2.一支箭射中另一支中靶箭支的箭尾并嵌进箭尾,按已中靶的箭支环值计算。
  3.一支箭射中另一支箭后,箭杆又偏离嵌进环靶,则按照箭支在靶纸上的位置计环值。
  4.一支箭射中另一支箭又反弹落地,按射中靶的箭支环值计算,前提是射坏的箭可被识别。
  (六)如果运动员未收回所有箭支,可用其他的箭支继续比赛,须在开始发射前报告裁判员。
  (七)箭支射中其他人的靶纸,应计作本轮比赛的一部分并被判为脱靶。
  (八)脱靶箭支在记分表上用“M”表示。
  六、竞赛器材
  (一)反曲弓、复合弓、光弓器材标准执行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公布的《射箭竞赛规则》(第22.1条;第22.2条;第22.3条;第22.6条);传统弓器材标准执行中国射箭协会公布的《中国传统弓竞赛规则》。
  (二)靶纸
  1.野外射箭环靶分为四种:80厘米环靶、60厘米环靶、40厘米环靶、20厘米三联靶。射距5米—20米可采用20厘米三联靶;射距10米—30米可采用40厘米环靶;射距20米—45米可采用60厘米环靶;射距30米—60米可采用80厘米环靶,使用国际箭联标准野外靶纸。
  2.世界箭联野外赛环靶,包含黄色中心和四个相等的得分区,靶纸背景为白色,黄色靶心分为两个区域,分别是6分及5分。其余黑色区域为4、3、2、1分。
  3.20厘米环靶会在靶上并列贴四张,靶纸顺序为A、C、B、D,同时靶面上会显著标示出靶纸顺序。各位选手只射自己的靶纸。
  4.40厘米环靶会在靶上呈田字形贴四张,靶纸顺序为A、B、C、D。其中A为左上,B为右上,C为左下,D为右下。各位选手只射自己的靶纸。
  5.60厘米环靶在靶上贴一张或左右两张。贴一张靶纸时所有选手射同一个靶。贴左右两张靶纸时,A、C运动员射左靶,B、D运动员射右靶。
  6.80厘米环靶在靶上贴一张或左右两张。贴一张靶纸时所有选手射同一个靶。贴左右两张靶纸时,A、C运动员射左靶,B、D运动员射右靶。
  (三)未经裁判员检查并确认过的弓箭器材比赛时禁止使用。
  七、录取及奖励
  (一)各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含)时,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各项目排名赛前8名颁发证书。
  (三)各项目决赛前3名颁发奖牌,前4名颁发证书。
  (四)奖金奖励方式见补充通知。
  (五)代表单位将进行年度排名,具体排名办法另行通知。
  八、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
  为加强对全国野外射箭赛的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参赛行为,创造公平公正公开、健康有序的竞赛环境,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参赛运动员及相关参赛人员要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要求,具体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射箭协会的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自我管理,坚决不使用兴奋剂,维护和弘扬公平竞赛的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
  (二)高度重视比赛期间的安全工作,强化交通安全、赛场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的意识,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自觉维护比赛秩序,尊重并服从裁判员的判罚,对比赛结果如有异议,须通过正当途径提出申诉。
  (四)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文明参赛,坚决抵制各类扰乱赛场秩序行为。
  (五)严格遵守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以及相关规定,确保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
  (六)自觉维护积极健康的竞赛舆论环境,加强个人自媒体管理,传递体育正能量。
  (七)如发生下列违规行为之一,国家体育总局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中国射箭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罚:
  1.违反报名资格规定,在年龄、性别、身份等方面存在虚假行为的;
  2.隐瞒身体疾病参赛的;
  3.比赛中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比赛,影响公平竞赛的;
  4.不服从组委会人员管理,裁判员指挥、判罚等,扰乱比赛秩序的;
  5.伪造或篡改比赛成绩的;
  6.为谋取不当利益,操纵比赛的;
  7.发生兴奋剂阳性事件的;
  8.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如赛场内吸烟(包括电子烟)、饮酒、乱扔垃圾等;
  9.出现辱骂、斗殴、滋事,以及无故罢赛、弃权等行为,扰乱比赛秩序的;
  10.故意伤害他人、损坏财物等出现赛场暴力的;
  11.就射箭赛事活动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12.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造成恶劣影响的;
  13.其他违背体育精神和道德风尚,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赛,供报到、器材检查等环节查验。
  (二)参赛运动员不得穿着牛仔裤及任何带有迷彩的服装;不得穿拖鞋(凉鞋不得裸露脚趾、脚跟);不得裸露文身,如有文身应进行遮盖。
  (三)参赛运动员不得使用任何带有迷彩的器材。
  (四)比赛期间严禁参赛人员使用任何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
  (五)参赛人员除站在起射线(桩)上,无论搭箭与否均不得开弓。
  (六)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有测距功能的装置和光学仪器。
  (七)不同参赛小组之间不得就射程问题进行沟通,同组内的运动员之间不得讨论距离、角度或其他辅助信息。
  十、保险
  赛事组委会将为所有参赛运动员提供赛事期间保险(保险责任范围仅限运动员在赛场活动期间),保单以报名提交的运动员信息为准,若因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投保,比赛中发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一、申诉
  (一)遵照中国射箭协会最新审定的《2021射箭竞赛规则》执行。
  (二)提出申诉须缴纳费用2000元现金,如果胜诉或仲裁委员会裁定其理由正当,则将退回申诉费。
  十二、每场比赛的技术官员(含仲裁和主要裁判员)由中国射箭协会选派。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方剑 010-88966814
  十四、在2026年全国野外射箭赛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或补充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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